跨境电商9710申报

跨境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,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,简称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,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9710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;
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,简称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,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9810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。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,即9710&9810,可以分为四种申报模式,分别是9710清单申报模式、9810清单申报模式、9710报关单申报模式、9810报关单申报模式。

跨境电商9710申报

依据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),“跨境电商B2B出口”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,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。该新规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[跨境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]:

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,简称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,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9710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;
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,简称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,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9810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。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,即9710&9810,可以分为四种申报模式,分别是9710清单申报模式、9810清单申报模式、9710报关单申报模式、9810报关单申报模式。

跨境电商9710申报

其中,以下清单申报模式中,订单的报送需通过数据接入报文方式申报.

[9710清单]
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,电商平台代码(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情况)可填写“无”,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。
②要求货值5千元人民币及以下且不涉证、不涉检、不涉税的情况。
③清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,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,可选6位简化申报。
④其他单证和流程,参照9610出口。

[9710报关单]
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,电商平台代码(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的情况)可填写“无”,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。
②没有货值等要求。
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,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。
④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(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)填写电商订单编号。
⑤报关单申报环节,进行报关单(表头和表体)与订单(表头和表体)比对校验(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)。
⑥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。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(仅限9710、9810),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。
⑦其他参照0110出口。

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式比较

跨境电商9710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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